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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拋錨害人撞貨車女駕駛責任推給死者
黑色轎車撞上貨車車斗,車頭全毀,駕駛陳姓男子當場傷重不治,貨車女駕駛向警方供稱,當時他開車中線車道,時速大約60公里,是轎車開太快才會追撞,但警方覺得不太對勁。
二大隊組長梅賢齊:「她雖然自稱車速有60,但我們從車損狀況來看其實速差是相當大的,」
警方研判,轎車車頭被撞到幾乎壓扁,比一般追撞車禍還要嚴重許多,比起撞上移動中的車輛,更像是撞上靜止不動車子,因此調ETC電子收費畫面,發現貨車比轎車早100秒通過,但雙方卻是在門架後方約100公尺遠碰撞,研判貨車當時是靜止不動的。
信貸二大隊組長梅賢齊:「蒐集到一些證據跟推論給她看,她才承認說通過那個門架,不知道什麼原債務協商因,可能是故障。」
警方戳破貨車女駕駛謊言,她才坦承因為半路熄火才會停在中線車道上,害人撞車還想賴給死者,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拋錨害人撞-貨車女駕駛責任推給死者-035528370.html58237F67717CB10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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